一直以來,關于電摩資質、目錄一致性等問題成為工信部嚴格關注的焦點,抽檢不合格要重罰,如今多個企業出事了。
近期,工信部連發多個行政處罰決定書,涉及到的企業有重慶建設機電有限責任公司、洛陽大志三輪摩托車有限公司、河南豐收新能源車輛有限公司等11個品牌。
這些被重罰的企業被抽檢到的產品都是不符合《道路機動車輛生產企業及產品公告》管理中關于生產一致性管理的相關規定。以上企業被進行如下處罰:
一、責令停止生產和銷售該型號產品,同時撤銷產品《公告》;意味著已經獲得的目錄不能生產,即使生產出來在倉庫里也不能銷售。
二、責成公司進行為期6個月的整改,整改完成后,工信部將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工信部親自驗收,嚴格程度可想而知。
三、整改期間暫停公司《公告》新產品申報資格。意味著6個月沒有新品上市,即使達標也不能申報新目錄。
工信部的處罰決定書同時抄送到公安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及企業所在地的省級工信廳,從多方面進行整治。
即使相關公司對處罰決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我部申請行政復議或者在6個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但復議或訴訟期間,不影響該處罰決定的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