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發(fā)布后,各地掀起了一場場針對電動車的糾風、整治活動。一時間泥沙俱下、雞鴨同嘴,各種奇葩的規(guī)定層出不窮,壓根不考慮當地電動車出行的實際需求,大棒漫天飛舞。但有壓迫就有反抗,經銷商爭取基本生存權的斗爭已經拉開序幕!
▲泰安市民與經銷商爭取路權
▲邵陽經銷商關店抗議
▲福建電動車賣場抗議不合理管理
▲河南輝縣抗議強拆
▲山東、安徽等地電動車市場被關停
18年最苦的無疑就是電動車經銷商,上海、常熟等地數百家經銷商都曾長期關門,看著一條條空蕩蕩的馬路,著實讓人心寒。當下各地電動車管理的手已經伸向經銷商,管理本應跟規(guī)范是同義詞,然而各地的管理卻打上了“一刀切”的烙印。
其中某些政策尤其令人無語,小編簡單匯總幾條,大家來評評理。
01、銷售超標車罰款10萬
江蘇某地針對銷售超標車采取“嚴厲”措施,一旦發(fā)現在售超標車即罰款10萬,可笑的是當時新國標剛剛發(fā)布,經銷商哪有國標車可賣?廣西某地管理則更甚,不但不讓售賣超標車,甚至2017年已經銷售的電動車也要處罰,相當于每家經銷商店都要上繳1萬到3萬不等的罰款!這難道不是苛政猛于虎嗎?真要照這樣管理電動車,全國的經銷商都不用干了!
2、超標車禁止售賣,強制退貨
7月份北京施行的電動車管理規(guī)定中明確要求經銷商要無條件接受消費者退換超標車的要求。如今安徽渦陽將這項政策再次“進化”,要求經銷商將超標車退回廠家,不得再次銷售,讓經銷商措手不及。這真成了夾在中間的媳婦難做人了,廠家能給退嗎?這不是逼著經銷商轉行?
3、路上扣車,理由產品沒3C
就在近日,江蘇某地經銷商從豐縣進了一批三輪車,貨車從豐縣發(fā)貨途徑灌南縣時,被執(zhí)法交警發(fā)現貨車里拉的都是電動三輪車,直接攔路進行檢查,并因這批三輪沒有3C認證標識,直接把一貨車23輛電動三輪車全部暫扣。灌南確實在整治三輪車,但這批貨又不是在你這里賣,憑什么查扣?當收過路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