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國務院發布今年第28號文件,決定取消11項行政許可,其中取消機動車維修經營許可作為第三大項的內容被重點提及。
不少經銷商就曾經吃過維修經營許可的苦,2017年,昆明工商局對電動車專賣店例行檢查,共有七個商家因沒有維修經營許可提供維修服務而遭到處罰,罰款高達5000元。
如今電動車、摩托車專賣店通常兼有維修服務,這一來是售后服務的一部分,二來也是經銷商增加盈利的重要依靠。但長久以來,維修經營許可一直比較混亂,不少地方“重審批、輕監管”,平時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一旦管理收緊,經銷商就要遭難。如今國務院徹底取消維修店的經營許可,可謂去除了大家的一塊心病與軟肋。如今再發生深圳維修一條街被關停的事件,從業者也可以以此為武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取消維修店的行政許可另一個直接的好處就是經銷商或者維修從業者不必再去工商等部門辦理相關手續,降低了經營成本。但也應該看到,國家取消維修店的經營許可并不意味這對維修行業放任不管,恰恰相反,取消行政許可后,相關部門將會加快完善維修業務標準,并持續加強事中事后監管。
對全國數萬的維修從業者與電動車經銷商來說,國務院公布的這項政令無疑是一項惠民利民的好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