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導讀
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信部、公安部聯合發布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提出了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管理、嚴格電動自行車銷售監管、嚴格電動自行車登記使用管理、穩妥解決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建立長效監管機制、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強化社會宣傳引導等7項意見。
三部門聯合出臺文件表明
國家相關管理部門
對電動自行車的進一步規范管理決心明確
未來的電動車出行將更加規范化
那么《意見》中有哪些要點呢?
小編結合全省電動自行車在用情況
為大家做出相關解讀
01
超標電動車占比85%以上
據統計,目前全省在用的超標車輛占到電動自行車使用數量的85%以上。新標準的出臺也讓超標電動自行車更新換代的問題日益顯露。陜西省對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未按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后仍上路通行的,將要嚴格依法處罰;
02
新國標電動自行車更安全
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上,最關鍵的一環還是電動自行車使用者。近年來頻發的涉及電動自行車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更多是因為交通參與者違反交通規則和不文明行為所致。新國標對最高車速、整車重量、電機功率等關鍵技術指標進行了限定,電動自行車的非機動車屬性也得到了明確,這些無疑為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提供了依據。
03
穩妥解決在用超標電動自行車問題
而針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的過渡問題,《意見》中指出為強化電動自行車的綜合管理,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出行問題既考驗著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空間
也影響著廣大市民的幸福指數
在這個特殊時期
電動自行車勢必會成為群眾出行的首選工具
在治理電動自行車亂象方面
加速超標車的更新換代
推動新國標電動自行車的普及和落地
也成為了保障群眾出行安全的重要一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