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禁違規銷售超標電動車
最低罰款50000元
近日,廣東某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聯合交警部門正對多家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開展專項檢查行動。
兩大檢查內容:
1、電動自行車銷售門店經銷商資質是否合法有效,是否存在違規銷售不符合新國標、未獲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以及非法改裝、拼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的行為;
2、在售電動自行車的銘牌、合格證、3C標識等資料是否齊全,是否具備腳踏騎行功能。
如銷售的電動自行車有以下違法違規行為,將依法予以查處:
一、銷售未取得“3C認證”的電動自行車,依照《認證認可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定》,要處以5萬元以上罰款;
二、銷售的電動自行車不符合現行國家強制性標準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進行查處。
嚴查無證無牌5類車
取締無牌無證刻不容緩
目前春耕復產工作已開始,農村道路三輪農用車、摩托車、電動車違法載人現象突出,造成極大的安全隱患。 日前,江西、寧夏多地交管部門開展嚴查無牌無證電動車、三輪車、老年代步車等行動,并公布了相應的處罰。
一、無牌無證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扣留車輛,處200元罰款。
二、無駕駛證駕駛農用三輪車、摩托車的,扣留車輛,處500元罰款,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三、農用三輪車違法載人的,處200元罰款。
四、駕駛未按規定粘貼車身反光標識農用三輪車上道路行駛的,處200元罰款。
五、駕駛拼裝或已達到報廢標準的農用三輪車、摩托車上道路行駛的,收繳車輛,強制報廢,處2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
六、電動車違反規定載人的,處50元罰款。
七、摩托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的,處200元罰款
八、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的,處50元罰款。
九、農用三輪車、電動車、摩托車違反其他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依法處罰。
嚴查無牌無證電動車、三輪車、老年代步車刻不容緩,是2020年電動車市場監督管理的大趨勢,經銷商更是不能售賣超標電動車產品,雜牌電動車將面臨正小的生存空間,直至被市場完全洗牌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