盡管海外多國的新冠肺炎疫情仍在不斷蔓延,但國內疫情防控形勢持續向好,疫情控制仿佛出現了曙光,其擴散趨勢的減慢也帶給了大家更多希望,人們的生活也恢復正常,越來越的學校也明確了開學時間,不少電動車商家也迎來了久違的忙碌。馬上4月起,還有一批電動車新規即將實施!
消息一
4月1日起,未換新牌的超標電動車,不得上路
日前福建交管部門發布最新通知,2020年4月1日起,未在規定期限內換發新牌證的超標電動車,一律不得上路行駛,公安交警部門將嚴查嚴管;2022年1月1日起,全區范圍內全面禁行,對上道路行駛的汽油機助力車(超標電動車)一律予以查扣,并實施強制報廢。
值得注意的是,到2020年,車輛所有人對車輛狀況不好的超標電動車自行淘汰;全區范圍內全面禁行,對上道路行駛的超標電動車一律予以查扣,并實施強制報廢。
消息二
截止3月31日,電動自行車上牌免收號牌費用
還有8天,安徽馬鞍山電動自行車上牌免收號牌費用。意味著從2020年4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掛牌即將開始收費。《馬鞍山市電動車綜合治理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所有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一律要在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進行登記上牌或申領臨時通行標志。
消息三
4月1日起,電動自行車時速不得超過15公里
近日,揚州出臺了《揚州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辦法》,并將于2020年4月1日實施,提到領取號牌后,電動車方可上道路行駛,不得違法安裝搭載人員的設備或動力裝置,不得擅自改動、拆除電動自行車原有的限速裝置,以及規定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標準和產品強制性認證要求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路行駛。并且不得醉酒駕駛電動車,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不得超過十五公里。
消息四
4月1日起,平衡車、電動車等不得進入地鐵
交通運輸部日前印發了《城市軌道交通客運組織與服務管理辦法》,將于2020年4月1日起施行。《辦法》明確了影響秩序的7類約束性行為,以及規定乘客應遵守票務管理規定,明確了影響運營安全的10類禁止性行為,包括嚴禁攜帶平衡車、電動車等進入地鐵。
從全國多地即將實施的新政策來看,超標電動車的備案登記都將進入尾聲,接下來是1到5年的過渡期,每個城市過渡期不同,等過渡期結束后,超標電動車將被嚴禁上路,未來這兩年,電動車市場將有大批換購潮,經銷商要挺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