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9號,江蘇出臺了《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對領取臨時信息牌的電動自行車實行過渡期管理,設置不超過5年的過渡期限,過渡期后不得再上道路行駛。為了更好地完成過渡,江蘇省人大常委會正在調研修改《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就非標電動自行車過渡期截止時間、電動車搭載未成年人年齡限制、騎車人是否需要佩戴頭盔等問題,公開征求大家意見。
據統計,江蘇電動自行車保有量近3800萬輛,2018年5月15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國家強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并于2019年4月15日正式實施。根據此前發布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意見》,目前,全省1400萬輛不符合國家安全技術規范的電動車領取了臨時信息牌,領到牌的車輛可在5年的過渡期內使用。在此次《江蘇省電動自行車管理條例(草案)》的調研中,為了保證平穩過渡,調研方就非標電動車使用的過渡期截止時間征求大家的意見。
南京市民說:“5年的過渡期限我覺得可以,但是不能是直接報廢。比如我去買一輛符合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補貼一下或者折價什么的,你不能說沒有可商量的,就是說報廢就報廢了。”
而在電動車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方面,調研征求意見中提出,是否贊成將搭載人員的年齡限制從12周歲以下調整為16周歲以下。
南京市民說:“提到16周歲比較好,因為16周歲的孩子上學還是要接送,他自己也沒有達到騎車的年齡。”
南京市民說:“因為每個小孩生長的速度不一樣,有的16周歲身高可能只有160厘米,有的就有170厘米、180厘米。其實這就像兩個成年人坐電動自行車,還是挺危險的,所以還是要視情況而定。”
此外,對騎電動自行車佩戴頭盔做出何種規定、如果要對特殊人群做出佩戴頭盔的強制規定,應該針對哪類人群,大家也可以提出自己的建議。
南京市民說:“我還是覺得戴頭盔比較好。”
南京市民說:“因為電動自行車速度畢竟比自行車快,為了自己的安全,我就一直戴著頭盔的。”
南京市民說:“關鍵讓大家認識到戴頭盔的重要性,能帶給自己的保護。我覺得建議還是不能強制,畢竟每個人想法不一樣,但我覺得外賣小哥需要強制戴頭盔。”
外賣快遞員說:“肯定有必要,保護騎手和群眾的安全,反正立法是很好的。”
如果您也想發表自己的意見和建議, 可以在3月28日到4月18日期間,登陸江蘇人大 網或者關注江蘇人大發布微信公眾號,填寫調查問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