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市場監管總局關于發布131種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實施細則的公告,其中包括2020年電動自行車抽檢標準和細則。
提醒大家注意,這不是地方抽檢行動,而是國家級的統一行動。因此處罰力度也不會有彈性循私情。
以隨機抽樣的方式在被抽樣生產者(廠家)、銷售者(經銷商)的待銷產品中抽取。每批次產品抽取樣品2輛,其中1輛作為檢驗樣品,1輛作為備用樣品。
浙江衢州經銷商徐建紅告訴電動車觀察員,他銷售的金華泰力的電動車被市場監管局抽檢不合格,4萬多的產品被沒收,罰款2萬。如今廠家不認賬,只能通過打官司的方法追償。耗時間費精力,還是正規品牌有保障。
各位經銷商朋友,2020年對行業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不僅面臨市場的萎縮和利潤的下滑,還要正視執法部門的檢查,哪些品牌值得大家經銷,多關注本平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