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新固廢法正式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執行。
從今天開始,至少在短期內,廢舊電池市場進入資質專營時代!
一、存活率15%,回收市場進入資質專營時代
新固廢法執行,無論是回收企業還是商家,必須要有國家認可的正規回收資質,否則將視為違法行動。
而根據初步數據,目前全國大概有200多家廢舊電池回收企業,而擁有合法資質的僅又30多家,存活率在15%左右。這也意味著85%的企業,在沒有拿到正規回收資質之前,廢舊電池回收市場將進入資質專營時代。
同時,生產者延伸制度也將開始執行。
新固廢法第四章、第六十六條:
國家建立電器電子、鉛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產品的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電器電子、鉛蓄電池、車用動力電池等產品的生產者應當按照規定以自建或者委托等方式建立與產品銷售量相匹配的廢舊產品回收體系,并向社會公開,實現有效回收和利用。國家鼓勵產品的生產者開展生態設計,促進資源回收利用。
因此,各大電池廠商也必須強制參與到廢舊電池的回收領域中來。
二、小部分回收企業利好,廢舊電池價格將下滑
一旦市場出現壟斷的情況,勢必會影響廢舊電池的回收價格。
所以有資質的小部分企業,在下半年里肯定是利好狀態,甚至能借著這個風口賺一大筆。
因為相關政策有明確規定,商家囤積廢舊電池數量不得超過3噸,囤積時間不得超過90天。也就是說3個月內必須要把不超過3噸的廢舊電池處理掉。
所以新固廢法的執行,是改變了曾經市場許多作坊式回收點出高價回收的情況,而讓廢舊電池開始大量進入正軌回收渠道,給有資質的廠商。
也就是將賣方市場開始轉變為買方市場,所以曾經160/260的價格,基本成為過去式。
三、最高罰款500萬,這5個證你必須知道
根據新《固廢法》的第八章,第一百一十四條規定:
無許可證從事收集、貯存、利用、處置危險廢物經營活動的,由生態環境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一百萬元以上五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并報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責令停業或者關閉。對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
也就是說無資質進行廢舊電池的回收,一旦被查到,不僅會關門停業,還將面臨巨額罰款。而商家必須賣給有回收資質的企業,如果賣給無資質回收渠道也會被追究責任。
3噸90天的限制,對于許多規模較大的商家而言是賺不到錢的,如果想繼續做廢舊電池回收的生意,必須要辦5個證。
辦理《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和《特種行業許可證》:
目前廢品回收行業辦理證照還沒有統一的法規,各地的地方性法規和管理方法不同,需要到再生資源管理辦公室辦理再生資源經營許可證,去公安局去辦理《特種行業許可證》、到環保部門辦理審批手續(有的地方不需要辦理此項),對國家危險品名錄要學習。
辦理《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
除了要去當地工商部門獲取回收廢舊電池的營業執照外,您還必須去當地消防部門辦理審批手續。
辦理《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1、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危險廢物收集、貯存、處置經營活動的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
2、根據《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管理辦法》第八條:申請領取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應當在從事危險廢物經營活動前向發證機關提出申請,并附具本辦法第五條或者第六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3、發證機關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對申請單位提交的證明材料進行審查,并對申請單位的經營設施進行現場核查。符合條件的,頒發危險廢物經營許可證,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單位并說明理由。
結語
簡而言之一句話,新固廢法執行后的廢舊電池回收市場,已經不是以前的回收市場了,所以你認為的“常規操作”,往往都是違反法律法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