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深圳交警執法人員在回復當地媒體針對深圳電動車違法騎行亂想較多的報道時明確表態:除了部分人員的交通安全意識不強外,深圳的慢行系統不完善(即非機動車道的嚴重不足),是電動車違法騎行的主要原因。
據了解,深圳截至今年7月份的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已超過350萬臺,但當地卻有高達90%的通行道路存在非機動車道不完善的問題,或者與人行道混合在一起,且在過馬路時會時常出現“斷頭”的情況。
深圳交警研究發現,騎電動自行車在非機動車道路行駛中遇到斷頭路需要經常上下路緣石(俗稱馬路牙子)、或者在狹窄的行人及非機動車混合行道行駛又遇到大量行人時,不僅會降低通勤效率,也會讓電動車駕駛員的心態出現變化,進而失去合規騎行的耐心。
類似深圳這樣的交通生態在全國并不罕見,尤其在城區主要交通路段更是屢見不鮮,電動車為汽車和公交車讓路被“擠到”行人道的情況時有發生,雖然在一定程度上規范了機動車道路的同行,但讓機動性極強的電動車和不規則行走的路人進行“混搭”,無疑極大地增加了行人與電動車之間發生碰撞的概率,尤其在早晚高峰期時這一現象更加突出。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很多城市的主要道路兩側行人道都“見縫插針”的設置了共享電單車的放置點,也進一步加劇了行人道的混亂和擁擠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