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便快捷、環保低碳的電動自行車如今已經成了老百姓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然而,在帶來出行便捷的同時,電動自行車也存在著安全隱患和難以規范管理等突出問題。
今年5月15日,工信部、公安部、工商總局和質檢總局四部門聯合公布新的《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并將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近日,浙江省也提出新國標實施過渡期的有關辦法,印發了《關于做好國家電動自行車新標準實施前過渡期內有關工作的通知》,宣布浙江省將實施電動自行車新國標過渡期政策(浙江24小時、錢江晚報曾連續關注)。
細化到杭州市范圍內,“新國標”實施后,禁止在杭州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電動車產品。銷售企業如果沒有明確告知消費者或告知不真實、不全面,導致消費者購買的車輛因未列入《公告》、不符合國家電動自行車產品標準等原因,不能依法注冊登記并上道路行駛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銷售企業退貨或者更換。
在嚴格禁止生產、銷售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的同時,杭州公安交警部門將規范車輛登記上路。今天(12月20日)是杭州市集中備案登記工作的首日,來備案的電動自行車多嗎?備案一次要多長時間?這些都是大家最關心的問題,錢報記者也來到市中心一個集中備案登記點一探究竟。
1】備案過程不到十分鐘
兩小時內有20多輛超標電動車備案
上午十點不到,錢報記者來到中山北路環城北路口。路口一側的電動自行車違法人現場教育點內圍著不少人。下城交警大隊武林中隊的民警在這里設置了現場備案登記點,方便經過的市民登記。
來這里登記備案的都是騎超標電動車的市民。10點10分,一位正在送外賣的小伙停了下來,他向民警仔細咨詢備案流程。
“我這單生意都是送到同一個寫字樓,看著時間應該夠,就來順便辦了。”小伙姓陳,今年27歲,他告訴錢報記者,作為一名外賣小哥,每天騎車距離很長,“普通的電動自行車電瓶容量有限,如果用來送外賣,隔一段時間就要充電,會影響配送時效的,所以我們才購買了超標電動車。”
執勤民警告訴記者,此次杭州市集中備案登記時間從今天(2018年12月20日)起到2019年3月31日,凡是在2018年12月7日前已購買未列入《公告》的電動自行車(含其他兩輪電動車)但未申領防盜備案登記的應當備案登記。“原先列入《公告》的,也就是符合‘舊國標’的電動自行車不屬于備案登記范圍,確保車輛符合上牌標準后,應及時到杭州市非機動車管理所(建國中路小河下100號,靠近解放路口)及相關服務點申領電動自行車牌證。”
現場執勤民警請小陳登記了自己電動車的身份證、車架號等一系列信息并進行核驗后,幾位工作人員拿著螺絲刀和一張銀白色底的備案登記電動自行車牌為小陳的電動車裝上,整個過程,不到十分鐘就完成了,沒有繳納任何費用。
完成備案的超標超標電動自行車(含已經公安機關防盜備案登記的車輛)可以使用到2021年12月31日止。
“這樣我就安心了,這個使用年限(到2021年12月31日止)對我們來說綽綽有余,像我們的電動車,一般一年半就要更新一次。”安裝好了新牌照,小陳跨上電動車,繼續派送外賣。
現場登記的交警告訴錢報記者,從上午九點到十一點這個時間段,僅環城北路中河北路口就有20多位市民前來備案登記超標電動車。“除了這里以外,杭州市各交警中隊、電動自行車宣教點及就近的公安派出所也可以辦理備案登記,車主可以憑有效身份證件、車輛合法來源憑證和車輛合格證,向備案登記點交驗車輛并申請備案登記。”
2】不來登記備案后果很嚴重
無牌無證電動車將禁止上路
從2019年4月15日起,未經注冊登記或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含其他兩輪電動車)將禁止上道路行駛。杭州交警部門介紹,違反規定的將依法扣留車輛。如果車輛列入《公告》的,駕駛人將補辦注冊登記并依法予以處罰,如果車輛未列入《公告》且經鑒定屬于機動車的,對駕駛人按照駕駛機動車認定處罰。
也就是說,當車輛被鑒定為機動車時,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沒有機動車駕駛證,會被認定為無證駕駛,將面臨罰款、行政拘留等處罰;如果電動車駕駛者有汽車駕駛證但沒有摩托車駕駛證,則會被認定為準駕不符,將被記12分。
(現場的超標電動車)
公安交警部門也鼓勵電動自行車所有人購買投保第三者責任險。錢江晚報記者發現,在今天的備案登記現場也設立了保險公司的服務點,為市民提供保額不等的電動自行車險種。
交警部門特別強調:備案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在使用期間,車輛駕駛人上路行駛應當戴安全頭盔,不得載人,同時應當遵守非機動車通行規定,文明安全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