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全國已經有8省20多個地級市針對電動車新國標出臺,給出了超標電動車明確的過渡期限,北京,杭州,鄭州,蘭州,天津,西安等大部分城市為3年,依據各城市實際情況的不同,部分城市給出了的5-7年超長過渡期,給廣大超標電動車用戶足夠的時間進行消化,當然,也有例外,比如這兩個城市,一個過渡期只有10個月,另外一個城市則沒有過渡期限制。
寧德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僅1年
2018年9月25日,寧德市政府發布一則關于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延長的公告,寧德市中心城市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延長至2019年9月30日,時間為1年,一年以后,禁止超標電動車上路行駛。
無錫市,目前超標電動車仍按非機動車管理
據了解,無錫市作為電動自行車生產大市,同時也是重要的電動自行車消費市場,無錫市對于超標電動車管理一直比較嚴格,目前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只要備案登記或者已經上牌的電動車,仍然納入非機動車管理范疇進行管理。
沒有過渡期限制,騎到報廢為止。車主暫時也不需要考機動車駕照。2019年4月15日以后,本市不符合《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標準的電動車將禁止生產和銷售。
此外,這幾個城市的過渡期長達5年以上。
南寧市,《南寧市電動車管理條例》基本確定,舊的已經注冊登記的超標電動車按照非機動車管理,過渡期延長至5年以上。
江西瑞金市,過渡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為期5年。2018.12.8-2019.6.30內注冊登記的超標電動車,需要懸掛超標電動車臨時通行標志,有標志的電動車可以騎行5年。
山西忻州市,《忻州市電動車管理條例》規定,已經出售的超標產品,可以有5年的過渡期,消費者在過渡期內,依法正常上牌,使用。
雖然《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國家強制標準對于全國的生產企業是普遍約束的,但是對于已經購買的超標電動車,首先參考本地區的《電動自行車上牌目錄則》再由當地的交通部門根據當地具體情況制定相應的標準,所以各地的過渡期限會有所不同,長的可以無限期,短的卻1年都不到。關于超標電動車過渡期,各位網友,你怎么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