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筆者多年的了解與調查發現,企業腐敗主要集中在知名度高、影響力大、市場控制力強的整車品牌和電池品牌上。企業發生腐敗的相關人員主要集中在采購部門、財務管理、市場銷售部等管轄權大的人員身上。
要知道,截止到目前在電動車產業鏈體系中,處于頂端的還是整車企業,尤其是規模大整車企業,其頂端的強勢性顯得尤為突出。大量的零部件供應商,由于(除了電池之外)沒有核心技術,從而導致產品缺乏市場的獨有性和壟斷性。要讓零部件進入到整車企業尤其是知名的大企業,需要通過激烈的競爭,才能進入采購商的供貨渠道。為此,掌握采購大權的企業相關部門,就有了尋租的機會與條件。在沒有強有力的制度約束和強有力的反腐機制的情況之下,相關人員或明或暗的卡、拿、要現象在所難免。
企業與采購商與供應商進行財務結算的相關人員也有權利尋租的條件。這個崗位如果沒有強有力的約束,很容易形成為一己私利提供方便的可能。譬如,貨款到期之后,采購企業的財務部門應該主動打款給供應商。但是,整車企業的財務人員卻借機向對方或明或暗地要好處,如果對方不給則采取拖延的辦法,遇到老板明知財務在刁難供應商卻愛理不理,就會給財務人員形成一種習慣。
電動車整車企業銷售經理看似求人,但在某些程度上卻是獲取個人利益最大化的好崗位。當一位經銷商對某一電動車整車品牌付出大量的財力、人力和物力,做得風生水起的時候,最怕的是代理品牌的資格被地區經理以種種莫名其妙的理由取消掉。于是,如果經銷商乖巧、識時務交給品牌地區經理一筆好處,或者每年給予地區經理不菲的孝敬費,這樣才能保住代理資格。反之,經銷商代理品牌資格可能被地區經理轉移到他人手里,這位經銷商前功盡棄。
消除企業的腐敗在一些電動車優秀企業做的比較成功。這樣企業的做法是,一是采購零部件崗位給與高薪,確保從業人員在采購過程中盡職盡心。二是嚴格的管理制度,讓腐敗者沒有空子可鉆;三是管理高層或老板傾力親為,讓采購的零部件全在掌控之后中,腐敗者根本沒有條件。
但是,盡管有的企業很重視反腐并建立的相關的制約機制,但是由于相關崗位都是企業高層的七大姑大姨,出現在個別人身上的腐敗現象也就被視而不見、習以為常了。因此,腐敗高發的企業,也就在品牌的影響力、市場的拓展上遇到了瓶頸。
為此,隨著新國標即將實施,電動車行業已經由成熟期逐漸進入到市場飽和的下行通道,企業之間的競爭將越發劇烈。在此,企業既要為不斷提高產品競爭力付出更艱巨努力的同時,還有在包括建立更好的反腐機制、提高員工的積極性等軟實力上下功夫,確保企業軟硬一起抓、一起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