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電動車上牌的問題,成了很多人關注的熱點。很多城市例如:北京、山西、昆明、沈陽等地都出臺了相關政策,電動自行車不上牌,禁止上路違法者扣車罰款!
5月1日起,北京市電動自行車上路應當依法懸掛號牌或臨時標識,屆時,北京公安交警部門對未按規定申請并懸掛臨時標識的不在產品目錄內的電動自行車,依法可以扣留車輛,對駕駛人處1000元罰款。
5月1日起,未上牌的電動自行車,將禁止在太原上路行駛。電動自行車軸距不得超過1.25米、車重不超過55公斤、車寬不超過0.45米(不含車把手和腳蹬)、車輛具有腳踏騎行裝置、電機功率不超過400W、時速不超過25公里。
昆明市“非標”電動車注冊登記工作將于2019年4月14日結束,自4月15日起,昆明未辦理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上道路行駛,“未在規定時限內辦理注冊登記”的,將依據《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九十一條的規定處200—500元罰款,并可扣留車輛。
從4月15日以后,沈陽市全面禁止未注冊登記的電動自行車和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兩輪電動車在行政區域內道路上行駛。對于“無牌”車上路,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五十元罰款,拒不繳納罰款的,扣留其車輛。
2019年4月15日,新國標政策將正式實施后,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時,未經注冊登記或防盜備案登記,一經發現依法扣留車輛。經公安機關防盜備案登記后使用期限至2021年12月31日止。
由于每個城市的管理制度都不一樣,對電動車用戶來說,一定要多了解當地的上牌政策,以防萬一上路的時候被交警攔下,該上牌就上牌,該淘汰就淘汰,一旦扣車又交罰款,還不如買一輛符合標準的新電動車,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