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則關于在廣西南寧電動車搭人超過12周歲違規的消息,引發網友熱議,該規定還一度登上微博熱搜榜單。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這一規定,遭到網友調侃...
(圖片來源:抖音截圖)
網友表示,情侶也只能這樣...才能擁有愛情...
(圖片來源:微博截圖)
那么,在廣西
如何騎電動車上路才正確呢?
請看:
1.駕駛員1人搭載1人(12周歲以下),屬于合法行為:
(圖片來源:中國青年網)
2.駕駛員1人搭載1人(含12周歲以上),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3.駕駛員1人搭載2人或2人以上,屬于交通違法行為:
(圖片來源:中國青年網)
也就是說,在廣西,騎自行車、電動自行車上路,只要搭載了成年人都是違法的!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四十二條規定:自行車、電動自行車可以搭載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駕駛時只可搭載一名十二周歲以下兒童,搭載六周歲以下兒童應當使用固定座椅。
達到駕駛自行車、電動自行車法定年齡的未成年人,在駕駛時不得載人。
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第五十九條第11項規定,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規定載人、載物的,處50元罰款。
據報道,對“電動車不能搭12歲以上乘員”這一規定,南寧交警在回應中表示,《廣西壯族自治區道路交通安全條例》早已頒布,在以往的交警部門整治過程中也依據此規定執法。
南寧交警還表示,目前正值“颶風行動”期間,南寧嚴查電動車道路交通違法行為,重點查處的是電動車超員3人(含)違法行為,此次被曝光的700多名電動車車主,也是因此類違法行為被查處。
對“電動車不能搭12歲以上乘員”這一條例的執法尺度,南寧交警采取教育與處罰相結合的一貫原則,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