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全球電動自行車生產和銷售第一大國,經過多年的發展,電動自行車逐漸成為人們日常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近些年來,不少電動自行車變得越來越大、越來越重、越來越快,使用過程中安全性能較差,交通、消防安全隱患大,造成了很多人員傷亡事故。因此,于今年4月15日正式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以下簡稱新國標)被寄予厚望。
3月14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中提出,電動自行車新強制性國家標準《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于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實施。如今,新國標實施近兩個月,其執行情況如何、對電動自行車市場有何影響、市民是否知曉?對此記者在西安進行了走訪調查。
銷售遇阻,商家力推新國標車
“最近生意差得很,每天賣不了幾輛車。”6月2日,在西安市傘塔路的一家電動自行車專賣店里,銷售人員呂德文告訴記者,新國標的實施對電動自行車銷售情況產生明顯影響,“2月平均每天至少銷售20輛,如今每天連5輛都賣不到。我們現在一方面降價清理庫存舊國標車,另一方面等待廠家投放符合新規的產品。”
連日來,記者通過對西安電動自行車市場走訪了解到,新國標實施后,西安市傘塔路電動自行車市場、太華路電動自行車市場、經九路電動自行車市場的電動自行車銷售情況并不樂觀。
記者注意到,從新國標幾項重要規定來看,電動自行車必須滿足整車質量不大于55公斤、最高車速不大于25公里/小時、蓄電池標稱電壓不大于48伏、電機功率不高于400瓦、具有腳踏騎行功能等條件。但目前西安在售的大部分電動自行車,無論是重量還是時速都已超標。商家們在銷售舊國標電動自行車時,會向消費者說明有3年的過渡期,不會影響上牌使用。
伴隨新國標的實施,電動自行車生產也由許可證管理轉為強制性產品認證,新車的質量和安全性能將更加可靠。6月2日,西安市太華路電動自行車市場內一家專賣店負責人張麗指著店內擺放的電動自行車說:“這些是新國標車,車上有3C認證標識,4月15日之后的新國標電動自行車都有大合格證。”她告訴記者,腳蹬子和3C標識是辨別新舊國標電動自行車的主要標志,但很多消費者對是否購買新國標車還有疑慮,主要是嫌腳蹬子礙事,還有就是對時速和續航里程不滿意。
“舊國標車續航里程一般都在60公里以上,時速可達30公里/小時。我們店里這款剛推出的新國標車整車質量雖沒有超過55公斤,但續航里程不到50公里,銷售情況并不樂觀。”張麗說,現在市場上銷售量最大的還是舊國標車。
消費者對新國標看法不一
“我購買電動自行車的主要目的是接送孩子,當然希望越安全越好。”6月3日,在西安市傘塔路電動自行車市場準備買車的西安市民馬國濤告訴記者,他本來對于新國標并不了解,但逛了幾家店后,對于強制性產品認證印象深刻。“現在給孩子買玩具都看是否有強制性產品認證,電動自行車如果也要求強制性產品認證肯定會更安全。”馬國濤說,他對電動自行車續航里程、時速的要求并不高,每天能順利接送孩子上學就可以了。
采訪中,不少市民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規定時速不超過25公里表示贊賞。“我在網上看到新國標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車速不得大于25公里/小時,主要是考慮到如果車速過快,將會增大交通事故的發生概率,一旦遇到緊急情況,騎行人做出相應避險動作的時間很短,剎車距離也會相應變長。”西安市民楊婧說,現在道路上的電動自行車速度太快了,很容易與其他交通工具或行人發生碰撞,有時還會出現側滑摔倒等失控現象,造成了許多人身傷害事故。因此,將電動自行車行駛速度控制在合理范圍內,是確保安全的重要前提。
“我可能不會購買新國標車,我家離上班的地方有20多公里,新國標車的續航里程并不理想,25公里/小時的車速感覺還沒有自行車快。”家住西安市華遠君城小區的寧峰告訴記者,電動自行車小巧、便捷,上下班時使用很方便,最近本來打算購買一輛,但新國標實施后,他權衡利弊,暫停了購買計劃。
新國標實施后,影響最大的消費群體當屬靠電動自行車謀生的外賣騎手和快遞送貨員了。
老家在渭南市的孫罡,今年年初來到西安應聘為“餓了么”外賣騎手。為了干好這份工作,他花了3500元買了輛電動自行車。風里雨里,這輛電動自行車是他最大的依靠。“感覺工作剛穩定下來,但電動自行車可能就要用不成了。”新國標實施后,孫罡和同事們討論了接下來該怎么辦,得知有幾年的過渡期后,大家暫時把懸著的心放了下來。但想到幾年后要淘汰自己購買的舊國標車,他心里多少有些不情愿:“我們的工作對電動自行車的要求比較高,如果換成新國標車輛,續航里程短、車速也慢,送餐肯定會受到影響。”
業內呼吁盡快出臺過渡辦法
據西安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統計,目前西安市累計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在300萬輛以上,按照新國標規定,超標車輛占到95%以上。
針對當前超標的電動自行車,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三部門聯合出臺的《關于加強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實施監督的意見》中提出,對新標準實施前在用的既不符合舊標準也不符合新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設置過渡期,發放臨時號牌;未按地方規定領取臨時號牌以及過渡期滿后仍上路通行的,公安機關要嚴格依法處罰;鼓勵群眾主動置換和報廢,通過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等方式,加快淘汰在用不符合新標準的車輛。
記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省各地市還沒有出臺針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過渡辦法。對此,西安市電動自行車行業協會會長郭新林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希望西安能參照全國其他省市經驗,盡快制定和出臺超標電動自行車過渡辦法,設置超標車輛過渡期。
記者查詢發現,2018年以來,全國已有多地針對電動自行車新國標的實施出臺了執行方案。浙江省規定,對消費者已經購買或正在使用的超標電動自行車,實行3年使用過渡期,經公安機關備案登記,超標車輛使用期限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湖北省武漢市規定超標車上牌時間延長45天,凡是在5月底前都可以上牌,有效期滿后不再辦理注冊登記。湖南省長沙市規定超標車上牌延長75天,過渡期4年半。
有關專家表示,在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正式實施后,對于消費者已經購買的不符合新國標的電動自行車,各地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通過自然報廢、以舊換新、折價回購、發放報廢補貼、納入機動車管理等方式,予以妥善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