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電動自行車已經走進了千家萬戶,成為老百姓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之一,隨著而來的,與電動自行車相關的交通事故也是頻頻發生,很多老百姓為了規避風險,開始關注電動車相關的保險產品。有些保險公司承諾,花90元買保險,三者險最高能獲賠10萬元,那么電動自行車商業保險我們值不值得買呢?
2019年4月15日,電動自行車新規正式實施,電動自行車的生產和銷售都有了標準可依,所以很多保險公司開始大膽銷售保險了,這里保險跟車輛防盜險還不一樣,主要指的是三者險和車上人員意外險。
第三者責任險通俗來說,是出了交通事故以后,交警判電動車一方全責,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時,由已購買的保險的電動車主保險公司申請賠付,可以規避自己的財產損失。
車上人員意外險,就是騎電動自行車時,不小心發生意外或者受傷時,保險公司依據實際情況對被保險人進行理賠。當然,不同的保費,保險公司賠付的額度是不一樣的。但是,如果出現以下幾種情況,保險公司是可以拒賠的。
電動自行車駕駛人未滿16周歲,拒賠;沒有交警的口頭或者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拒賠;被保險車輛在停放或維修時造成損失,拒賠;駕駛人因吸毒,飲酒,超載,故意肇事造成事故的或財產損失的,拒賠;駕駛人購買的電動自行車屬于無牌或套牌超標電動自行車,拒賠;
很多朋友就會問了:電動車與汽車發生交通事故,不都是汽車承擔全部責任嗎?都是汽車保險來賠,電動自行車還買啥保險呢? 但是現在不一樣了,電動車新規,以后對于電動自行車違法行為造成事故責任認定更加嚴格,非機動車輛承擔事故的比例也會越來越高,不要以為電動自行車相比較汽車作為弱勢群體就可以不承擔理賠責任。
此外,電動車根據自己的承擔事故責任比例,保險公司還有一個免賠率,以2019年PICC人保財險的規定,電動車駕駛人承擔全部責任的,保險公司免賠20%,電動車駕駛人負主要責任,免賠15%,電動車駕駛人負同等責任免賠10%,電動車駕駛人負次要責任免賠5%。
溫馨提示:電動自行車作為非機動車一類,是不需要強制購買保險的,購買保險完全按照用戶的需求自愿選擇購買,電動車新規后:電動自行車上牌都是免費的, 不能私自捆綁或者搭售保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