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途出行公交無法覆蓋,這是目前城市發展面臨的短板,因為有這個需求,禁摩限電無法從根本上禁止。
廣東省預計今年底將發布《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目錄》,對全省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管理措施。該舉措將對包括我市在內的已經實施“限電”措施的城市交通管理政策造成影響。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獲悉,目前我市已經有80%的道路實施禁摩限電,全市90%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這意味著,如果我市電動車實施登記管理后,電動車仍然會面臨無“路”可走的窘境。
未來該如何科學地管理電動車,是“禁”還是“疏”?昨日,市人大代表王小斌、傅靜宏、陳炳強等七人調研交警禁摩限電工作。
● 禁摩限電越限越多
自深圳市2003年實施“禁摩”、2012年4月實施“限電”政策以來,由于缺乏治本之策,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市場銷售、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及非法拉客現象仍屢禁不絕,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不減反增。據估算,全市約有400萬輛電動自行車,管理難度不斷加大,阻礙執法、暴力抗法案件經常發生。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呈爆發式增長趨勢,使用人群越來越多,按近幾年查扣數估算,全市保有量約為400萬輛。“查得越多賣得更多,截至2014年12月,深圳市現有銷售、修理門店789家,同比2013年增長了31.6%。”
大體來講,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的群體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上班一族。單位在居住地附近,主要用來上下班代步之用;二是本地居民。主要用來出行、市場買菜、接送小孩之用;三是個體戶。主要用來送餐、送貨、送報紙、雜貨店、廢品回收等;四是從事非法拉客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口岸、地鐵口、商業繁華區一帶。
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靈活性和短距離的速度優勢,讓其極易在城市交通流中對其他類型的交通參與者帶來影響。電動自行車長期混行于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由于行動軌跡多變、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深圳市近6年的交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單車傷人、死亡交通事故占到事故總數的18.29%。年平均死亡率為37.64%,死者九成以上為電單車駕駛人。據交警部門統計數據顯示,除了電單車與行人間的事故除外,凡是涉及電單車的交通事故,電單車的駕駛人“非死即傷”。
● 禁摩限電執法難成本高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坦言,電動車管理存在種種問題:一是源頭無有效監管,超標電動自行車認定檢測難;二是執法人員執法難,法律、工作、后續等層面無保障。整治非法拉客執法成本高,取證難,無簡便有效的法律手段。不僅扣車場和拖車不足,無專項整治經費,也沒有打持久戰的后續保障機制。工作中易造成人員傷亡,訴訟案件較多。三是公交運力不足,最后一公里公交接駁沒有解決,滋生非法拉客的需求;四是全市90%的道路無非機動車道。由于城市建設理念等一些歷史原因,深圳市道路資源緊缺,非機動車道網絡極不完善,絕大部分道路的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同設置。行人與非機動車道混合情況嚴重。
交警部門表示,我省預計于今年年底對全省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管理措施,屆時,省公安廳、省經信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會向全省同時發布《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目錄》及《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電動自行車登記的管理規定》。在“禁售”方面,全市各區管理部門均支持禁售;在“禁行”方面,除大鵬新區不支持限行政策及光明、坪山新區建議部分交通不發達區域不限行外,其他區全部建議禁行。
● 交警建議成立相關辦公室
那么,我市未來究竟是“禁”還是“疏”呢?交警部門建議,成立市“禁摩限電”管理工作辦公室,綜合統籌全市“禁摩限電”管理工作。建議由一名市領導主管,從交委、經信委、市場監管委、財委、人居環境委、法制辦、城管局、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抽調人員。
交警部門分析,未來如果實行全面禁售、行電動車,能夠凈化交通環境。各區政府應當推進最后一公里的微型交通建設、提倡便民車及專業批發市場貨物配送車等便民措施;在生產、銷售環節上,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通過設定禁售區域控住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流出源頭;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懸掛號牌的摩托車及未經本市備案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供油,從而切斷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油源,迫使車主放棄上路行駛;規定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在本市特定區域內禁止上道路行駛,以凈化道路交通環境;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停車場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以清除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滋生土壤。
與之相反,未來若全面放開、允許電動車通行,能夠加強城市慢行系統的建設。電動自行車實施注冊登記,其駕駛人也能夠取得上路行駛的權利。交警表示,全面放開也會帶來一系列的弊端:電動自行車存量將有一個“爆發性”增長,我市道路通行能力將經受嚴峻考驗;我市目前還未對注冊登記有所準備,規劃建設非機動車道牽涉的大量人力、物力及財力還尚無著落,預估開始初期的登記注冊數量就將超出200萬輛,并逐月會有新增存量;限行政策難以維系,一方面允許電動車上牌,另一方面還是要讓電動車限行;極有可能出現所謂“新品種”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 未來如何管理令人擔憂
“我個人不支持全面放開電動車通行,但是政府首先要解決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公交接駁’問題。”市人大代表李繼朝表示,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情況已經達到飽和,如果讓電動車都在路上跑,整個交通可能會癱瘓,經濟也可能會受到影響。但是,目前短途出行公交無法覆蓋,這是目前城市發展面臨的短板,因為有這個需求,禁摩限電無法從根本上禁止。
市人大代表王小斌對我市禁摩限電提出了改善建議:對電動自行車實名制上牌,繳納安全險,違章罰款,進行規范系統管理;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法律定性,時速限制在15公里以下,且必須走非機動車道;改善交通微循環不暢通問題;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采取禁行禁坐禁停政策,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和保證交通順暢。
廣東省預計今年底將發布《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目錄》,對全省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管理措施。該舉措將對包括我市在內的已經實施“限電”措施的城市交通管理政策造成影響。記者昨日從市交警局獲悉,目前我市已經有80%的道路實施禁摩限電,全市90%的道路沒有非機動車道。這意味著,如果我市電動車實施登記管理后,電動車仍然會面臨無“路”可走的窘境。
未來該如何科學地管理電動車,是“禁”還是“疏”?昨日,市人大代表王小斌、傅靜宏、陳炳強等七人調研交警禁摩限電工作。
● 禁摩限電越限越多
自深圳市2003年實施“禁摩”、2012年4月實施“限電”政策以來,由于缺乏治本之策,超標電動自行車的市場銷售、電動自行車違法上路及非法拉客現象仍屢禁不絕,電動自行車保有量不減反增。據估算,全市約有400萬輛電動自行車,管理難度不斷加大,阻礙執法、暴力抗法案件經常發生。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我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呈爆發式增長趨勢,使用人群越來越多,按近幾年查扣數估算,全市保有量約為400萬輛。“查得越多賣得更多,截至2014年12月,深圳市現有銷售、修理門店789家,同比2013年增長了31.6%。”
大體來講,駕駛電動自行車上路的群體主要有以下幾種:一是上班一族。單位在居住地附近,主要用來上下班代步之用;二是本地居民。主要用來出行、市場買菜、接送小孩之用;三是個體戶。主要用來送餐、送貨、送報紙、雜貨店、廢品回收等;四是從事非法拉客的人群:主要集中在城中村、口岸、地鐵口、商業繁華區一帶。
交警表示,電動自行車靈活性和短距離的速度優勢,讓其極易在城市交通流中對其他類型的交通參與者帶來影響。電動自行車長期混行于機動車道和非機動車道,由于行動軌跡多變、存在嚴重交通安全隱患。
深圳市近6年的交通事故數據分析,涉及電單車傷人、死亡交通事故占到事故總數的18.29%。年平均死亡率為37.64%,死者九成以上為電單車駕駛人。據交警部門統計數據顯示,除了電單車與行人間的事故除外,凡是涉及電單車的交通事故,電單車的駕駛人“非死即傷”。
● 禁摩限電執法難成本高
交警部門相關負責人坦言,電動車管理存在種種問題:一是源頭無有效監管,超標電動自行車認定檢測難;二是執法人員執法難,法律、工作、后續等層面無保障。整治非法拉客執法成本高,取證難,無簡便有效的法律手段。不僅扣車場和拖車不足,無專項整治經費,也沒有打持久戰的后續保障機制。工作中易造成人員傷亡,訴訟案件較多。三是公交運力不足,最后一公里公交接駁沒有解決,滋生非法拉客的需求;四是全市90%的道路無非機動車道。由于城市建設理念等一些歷史原因,深圳市道路資源緊缺,非機動車道網絡極不完善,絕大部分道路的非機動車道與人行道共同設置。行人與非機動車道混合情況嚴重。
交警部門表示,我省預計于今年年底對全省電動自行車實施登記管理措施,屆時,省公安廳、省經信委、省工商局、省質監局會向全省同時發布《廣東省電動自行車管理目錄》及《廣東省公安廳關于電動自行車登記的管理規定》。在“禁售”方面,全市各區管理部門均支持禁售;在“禁行”方面,除大鵬新區不支持限行政策及光明、坪山新區建議部分交通不發達區域不限行外,其他區全部建議禁行。
● 交警建議成立相關辦公室
那么,我市未來究竟是“禁”還是“疏”呢?交警部門建議,成立市“禁摩限電”管理工作辦公室,綜合統籌全市“禁摩限電”管理工作。建議由一名市領導主管,從交委、經信委、市場監管委、財委、人居環境委、法制辦、城管局、公安局等相關職能部門單位抽調人員。
交警部門分析,未來如果實行全面禁售、行電動車,能夠凈化交通環境。各區政府應當推進最后一公里的微型交通建設、提倡便民車及專業批發市場貨物配送車等便民措施;在生產、銷售環節上,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銷售電動自行車、摩托車,通過設定禁售區域控住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流出源頭;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加油站禁止向未懸掛號牌的摩托車及未經本市備案的殘疾人機動輪椅車供油,從而切斷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油源,迫使車主放棄上路行駛;規定非機動車和摩托車在本市特定區域內禁止上道路行駛,以凈化道路交通環境;規定本市行政區域內的公共停車場不得停放電動自行車、摩托車,以清除非機動車和摩托車滋生土壤。
與之相反,未來若全面放開、允許電動車通行,能夠加強城市慢行系統的建設。電動自行車實施注冊登記,其駕駛人也能夠取得上路行駛的權利。交警表示,全面放開也會帶來一系列的弊端:電動自行車存量將有一個“爆發性”增長,我市道路通行能力將經受嚴峻考驗;我市目前還未對注冊登記有所準備,規劃建設非機動車道牽涉的大量人力、物力及財力還尚無著落,預估開始初期的登記注冊數量就將超出200萬輛,并逐月會有新增存量;限行政策難以維系,一方面允許電動車上牌,另一方面還是要讓電動車限行;極有可能出現所謂“新品種”的超標電動自行車。
● 未來如何管理令人擔憂
“我個人不支持全面放開電動車通行,但是政府首先要解決公交出行‘最后一公里公交接駁’問題。”市人大代表李繼朝表示,目前我市的道路交通情況已經達到飽和,如果讓電動車都在路上跑,整個交通可能會癱瘓,經濟也可能會受到影響。但是,目前短途出行公交無法覆蓋,這是目前城市發展面臨的短板,因為有這個需求,禁摩限電無法從根本上禁止。
市人大代表王小斌對我市禁摩限電提出了改善建議:對電動自行車實名制上牌,繳納安全險,違章罰款,進行規范系統管理;對電動自行車進行法律定性,時速限制在15公里以下,且必須走非機動車道;改善交通微循環不暢通問題;嚴厲打擊電動自行車非法營運,采取禁行禁坐禁停政策,保障市民的安全出行,和保證交通順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