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日起,市交警部門將對部分區域實施載貨汽車、掛車、摩托車和非機動車限行措施,以保障交通安全暢通。較之前實施的限行通告,此次限行車輛增多,限行范圍增大。違反限行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給予200元罰款、不記分的處罰,并責令違法行為人駛離限行區域或現場滯留車輛到限行時段結束。
限行時間 不同時間限行車輛有區別
每日6時30分至8時30分、16時30分至19時,禁止所有載貨汽車、掛車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8時30分至16時30分,禁止核定載質量4500千克(含)以上載貨汽車和總質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掛車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特殊情況1 持當日車船票據外省市號牌載貨汽車和掛車不受限
懸掛外省市和本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區域號段的摩托車全天禁止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懸掛本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號段的摩托車和所有非機動車,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內通行。
懸掛外省市號牌的載貨汽車和掛車,持有當日車船票據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特殊情況2 確需上路的載貨汽車和掛車可提前洽談協商
因保障重點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況,確需在上述限行時段、路段、區域內通行的載貨汽車和掛車,可提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洽談協商解決。
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違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限行時間 不同時間限行車輛有區別
每日6時30分至8時30分、16時30分至19時,禁止所有載貨汽車、掛車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8時30分至16時30分,禁止核定載質量4500千克(含)以上載貨汽車和總質量不低于4500千克的掛車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特殊情況1 持當日車船票據外省市號牌載貨汽車和掛車不受限
懸掛外省市和本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以外區域號段的摩托車全天禁止在限行區域內通行。
懸掛本市中山區、西崗區、沙河口區、甘井子區號段的摩托車和所有非機動車,全天禁止在限行道路內通行。
懸掛外省市號牌的載貨汽車和掛車,持有當日車船票據的不受此通告限制。
特殊情況2 確需上路的載貨汽車和掛車可提前洽談協商
因保障重點工程和民生需求等特殊情況,確需在上述限行時段、路段、區域內通行的載貨汽車和掛車,可提前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洽談協商解決。
與本通告內容不一致的,以本通告為準。違反本限行通告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