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營網綜合報道】近日,深圳的“禁摩限電”行動引發了熱議。來自深圳交警的數據顯示,在這輪自三月下旬開始的整治行動中,全市已經查扣電動車17975輛。
不過,此次行動卻引發了業內對于此舉限制了快遞業發展的質疑。
據羊城晚報報道,深圳一場“禁摩限電”集中整治行動,招致了“限制快遞業發展”的批評,網上一度流傳“50名快遞員被拘留、800余輛快遞車輛被查扣”、“深圳快遞行業現辭職潮”等消息。
對此,5日下午,深圳交警局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深圳交警局指揮處處長劉曉定介紹,網傳“50名快遞員被拘留、800余輛快遞車輛被查扣”屬夸大事實。據快遞行業協會匯總統計,從3月21日至今被拘留的快遞企業人員19人,經核實,共有16人有系統記錄,均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拘留期限3—10日不等,至4月4日,已有12人返回崗位。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執法時快遞員可能已送貨結束,民警未能區分出其身份造成的。
劉曉定說,此次“禁摩限電”針對的是非法從事拉客、違法違規駕駛機動三輪車上路,并非針對快遞業。在此輪整治行動中,全市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據目前不完全的統計,各交警大隊查扣的快遞行業備案電動自行車共計29輛,占查處總數的0.16%,這部分車輛被查扣的原因均為涉及相應道路交通違法(如進入機動車道、逆向等);共查扣快遞行業的電動三輪車33輛,這部分電動三輪車均屬非法拼裝、改裝的電動三輪車。
深圳交警局局長徐煒介紹,此次整治行動拘留了800多人,被拘人員主要包括兩類人:一是針對無證駕駛拘留;二是對嚴重擾亂秩序的拘留,這部分人長期在地鐵站等聚集非法營運,“經過我們整改、訓誡、處罰,還是繼續非法營運的,我們就以擾亂公共秩序予以拘留。”
深圳“禁摩限電”,快遞企業躺槍?
而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主要依靠電動車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的快遞企業在此輪“嚴打”中“受傷嚴重”。據媒體報道,有快遞企業直言,因派件車輛不敢上路派送和接件,日接件量大幅下降,另一些快遞企業則表示,待交警下班后才收派快遞。
申通深圳華強北站點主管羅先生則表示,他們在行動開始前收到了通知,已經要求快遞員在小區里用手推車送貨,但是這勢必影響配送效率,增加人力成本。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申通華強北站點共有40名快遞員,每天的送貨量在10噸以上,禁掉電動車對其運送效率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快遞企業的包裹量越來越大,因為電動兩輪車裝的貨太少,而小貨車無法深入“最后一公里”,所以電動三輪車是快遞員們的首選。“都是些小街小巷,小貨車怎么進得去嘛。”宅急送一名快遞員說道。
羅先生表示,這些電動三輪車都是快遞員自己出錢購置的,單價為2000多元,是他們的謀生工具,“希望政府給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一條出路。但如果非要禁的話,我們也只能配合。”羅先生無奈道。
另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事實上,在2012年,深圳市就實行過禁摩行動,雖然當時禁止的主要是非法營運摩托車,但要求快遞行業、報刊投遞、運送燃氣和桶裝飲用水及鮮奶等特殊行業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備案管理。這次執法針對的電動車是沒有進行備案以及非法營運車輛。
雖然不是重點整治對象,但因為有不少的中小型快遞公司以及一部分送餐平臺業務員使用的是沒有經過備案的電動自行車或者經過自己整改的三輪車,快遞以及送餐業務還是難免受到波及。
根據交警以及行業協會估計,大致有1000名左右的快遞員離職。主要集中在部分使用違規電動三輪車為主要運輸工具的中小快遞企業,離職率達10%至20%不等,而大型快遞公司和大的配送點由于多樣的配送方式以及使用早有備案的電動自行車,受到的波動不大。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也報道表示,對于快遞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問題,深圳交警的態度是明確的。
“由于對電動三輪車至今還沒有國家標準,因此現在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生產,也無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駛。因此也同樣不能用于送快遞。”深圳交警局相關負責人在4月5日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
實際上,國家曾經在2014年出臺過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技術標準,標準明確了電動三輪車的安全性要求,在車輛的尺寸限值、裝載質量、最高車速、制動距離、機械性能等多項指標上均有明確規定。
不過,這項標準只是行業推薦,而非強制性執行標準。
“現在的電動三輪車基本全部是改裝的,這些三輪車連郵政部門推薦的行業標準也達不到。”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說道,“深圳的道路資源非常緊張,不可能提供過多的道路資源給三輪車。”
盡管不受政策待見,但電動三輪車因其廉價、便捷的優勢,在快遞行業的使用率非常高。據了解,在深圳的一些區域,快遞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占到九成以上。
快遞企業該如何應對?
那么,面對這樣的情況,快遞企業又該如何應對呢?
對此,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我們目前并沒有受到影響。”順豐公共事務部深圳辦人員文麗這樣表示。
據了解,順豐目前投遞所使用的電動車在2012年通過備案,因此并不屬于這次整治對象。
2012年深圳交警曾針對特殊行業,發布13000個電動自行車備案配額,在這次的條例中,深圳交警針對快遞行業新增了5000個配額,加上之前配額,快遞行業將享有超過5000個電動自行車備案資格。
“管理協會在去年提出增加10000配額,這次首先增加5000個,這個配額根據企業、行業發展決定實現配額,保證行業健康發展。”劉曉定表示。而配額由行業管理,“我們發放到協會,協會在給企業,跟政府部門無關。”
根據參會的深圳市快遞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小梅透露,首批配額將根據每個月每個企業收入經營報表,按照企業業務量進行分配。
除此之外,一些大型的快遞公司采用多種組合方式來緩解因為配額緊張而引起電動車緊缺的問題。
長期以來,對于大部分的快遞員來說,電動自行車幾乎是解決“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唯一選擇。
隨著快遞營運網點增加、快遞柜投入使用,“最后一公里”有了更多的解決方案。新的管理條例出臺,除了刺激網點業務,一些快遞公司也發展出新的配送方式。
“目前,深圳市已經有一部分大型的快遞公司,包括順豐、EMS、韻達等,使用新能源汽車送貨。”郭小梅表示。但對于許多快遞公司來說,這依然停留在試用階段。
目前,順豐根據路線以及區域通過汽車投遞柜的應用來解決電動自行車缺口。但文麗也表示,從業務量增長的情況來說,這種方式還是存在一定缺口的。
而對于深圳地區上萬的快遞員,5000個配額遠遠填不上從業者缺口。選用其他配送方式或許引起快遞成本提升:一臺新能源汽車成本在6-7萬不等,大大高于電動自行車成本。而郭小梅也表示,提升的成本很可能會落到消費者頭上。“我們也在積極反應,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這種限制出來對于快遞行業來說影響是巨大的,但我不認為這種會成為常態,會有回旋余地的。”易觀智庫分析師劉旭巍表示。
關于“禁摩限電”,下面這些問題也引發熱議
而關于深圳此次的“禁摩限電”行動,還有一些焦點問題也引發熱議。據新京報報道:
5000輛配額夠用嗎?
“遠遠不夠,車型數量都希望調整”
在昨日的記者會中,深圳交警表示目前深圳快遞業約有5.5萬人,即使增加了5000輛備案電動自行車,人數和車數之間仍有落差。新京報注意到,這些配額針對的是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并未包括在內。
官方昨日解釋稱,由于對電動三輪車至今還沒有國家標準,因此現在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生產,也無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駛。
昨日下午,深圳市快遞協會一科室負責人稱,這方面指標由政府部門掌握,5000輛配額對于快遞企業來說確實還遠遠不足。
“由于二輪車的指標沒有下放到位,目前公司已經使用電動四輪車送快遞,還是有業務員冒險用三輪車送貨。”深圳一家快遞企業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不穩定的業務員已經基本走光了,人員流動情況得到緩和,公司方面也承擔了快遞員的罰款,“實話說二輪車的載貨量還是太小,四輪車體積大不靈活,三輪車還是比較方便的,快遞業還是希望國家能出臺對快遞三輪車的相應標準,有了相應標準,快遞商家才好去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三輪車輛。”
深圳交警部門一宣傳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交警部門與行業協會共同協商要求新增5000輛電動自行車,后續還將根據行業協會的要求相應增加,“會根據溝通隨時進行增減,不是一個硬數。”
禁摩限電一刀切合理嗎?
國標沿用17年,專家稱“不符合老百姓需求”
在昨日的記者會上,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作出“禁摩限電”的相關規定,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6條等作出的。新京報注意到,該法規第36條明確,深圳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
一大型快遞企業運營總裁稱,深圳目前包裹投遞量很大,但市區內交通擁堵,往往只能使用電動自行車和三輪車搭配進行投遞,“我們知道一些二輪電動車不符合國標,但是國標太老,這部分超標電動車在動力上更充足,能運送更多的貨物,而三輪車載貨比較平穩,承攬貨物量較大,每天差不多能派出150件,接近二輪電動自行車的兩倍。”
新京報發現,電動自行車的國標難題已存在多年,目前電動自行車還在按1999年頒布的標準,即“整車重量40公斤以下、時速20公里以下”。
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陸金龍此前表示,電動車的發展并沒有配套的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跟上,這個標準顯然已經不符合電動車技術的發展和老百姓的需求,電動車的管理亟待法律和國家標準的支持。
“電動車主要服務最后一公里,雖然直接影響的是一地快遞的微循環,但快遞渠道互聯互通,一方出現栓塞也間接影響整體對流。”中國物流學會特約研究員楊達卿稱,快遞電動車輛管理存在滯后性和專業性要求,在沒有統一的國標出臺前,執法部門不應厲罰嚴禁,而應考慮一些不影響通行的過渡期安全治理辦法,如通過短期快遞車牌照等規范用車,同時保障便民。
為何發文“抓1人獎500元”?
交警部門稱錢最后上交財政部門;已經糾正整改
昨日下午,深圳交警就此前關于網上流傳的龍華新區龍華街道辦對于在“禁摩限電”整治工作中,包括扣留三輪車,拘留一個人給獎金500元的問題作出回應,稱該問題確實有存在,相關部門已經責令龍華街道辦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完畢。此外,深圳交警還稱,這筆獎金并不是交警局發放的,所以它的來源渠道深圳警方尚不清楚。
深圳交警宣傳人員介紹,交警部門執法人員開出罰單的時候,將登錄執法終端系統,通過連接藍牙的打印機把告知單打印出來,“我們會登記車架號或者電池上的相關編號,確認后讓本人簽字,他們要拿單子,我們也要留,最后他們去銀行交罰款,這筆錢最后上交到財政部門。”
不過,此次行動卻引發了業內對于此舉限制了快遞業發展的質疑。
據羊城晚報報道,深圳一場“禁摩限電”集中整治行動,招致了“限制快遞業發展”的批評,網上一度流傳“50名快遞員被拘留、800余輛快遞車輛被查扣”、“深圳快遞行業現辭職潮”等消息。
對此,5日下午,深圳交警局召開了新聞發布會,深圳交警局指揮處處長劉曉定介紹,網傳“50名快遞員被拘留、800余輛快遞車輛被查扣”屬夸大事實。據快遞行業協會匯總統計,從3月21日至今被拘留的快遞企業人員19人,經核實,共有16人有系統記錄,均為“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三輪車上路行駛”;拘留期限3—10日不等,至4月4日,已有12人返回崗位。造成這種情況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執法時快遞員可能已送貨結束,民警未能區分出其身份造成的。
劉曉定說,此次“禁摩限電”針對的是非法從事拉客、違法違規駕駛機動三輪車上路,并非針對快遞業。在此輪整治行動中,全市共查扣電動車17975輛。據目前不完全的統計,各交警大隊查扣的快遞行業備案電動自行車共計29輛,占查處總數的0.16%,這部分車輛被查扣的原因均為涉及相應道路交通違法(如進入機動車道、逆向等);共查扣快遞行業的電動三輪車33輛,這部分電動三輪車均屬非法拼裝、改裝的電動三輪車。
深圳交警局局長徐煒介紹,此次整治行動拘留了800多人,被拘人員主要包括兩類人:一是針對無證駕駛拘留;二是對嚴重擾亂秩序的拘留,這部分人長期在地鐵站等聚集非法營運,“經過我們整改、訓誡、處罰,還是繼續非法營運的,我們就以擾亂公共秩序予以拘留。”
深圳“禁摩限電”,快遞企業躺槍?
而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主要依靠電動車解決“最后一公里”問題的快遞企業在此輪“嚴打”中“受傷嚴重”。據媒體報道,有快遞企業直言,因派件車輛不敢上路派送和接件,日接件量大幅下降,另一些快遞企業則表示,待交警下班后才收派快遞。
申通深圳華強北站點主管羅先生則表示,他們在行動開始前收到了通知,已經要求快遞員在小區里用手推車送貨,但是這勢必影響配送效率,增加人力成本。據每日經濟新聞了解,申通華強北站點共有40名快遞員,每天的送貨量在10噸以上,禁掉電動車對其運送效率無疑是一個沉重的打擊。
隨著電子商務的發展,快遞企業的包裹量越來越大,因為電動兩輪車裝的貨太少,而小貨車無法深入“最后一公里”,所以電動三輪車是快遞員們的首選。“都是些小街小巷,小貨車怎么進得去嘛。”宅急送一名快遞員說道。
羅先生表示,這些電動三輪車都是快遞員自己出錢購置的,單價為2000多元,是他們的謀生工具,“希望政府給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一條出路。但如果非要禁的話,我們也只能配合。”羅先生無奈道。
另據第一財經日報報道,事實上,在2012年,深圳市就實行過禁摩行動,雖然當時禁止的主要是非法營運摩托車,但要求快遞行業、報刊投遞、運送燃氣和桶裝飲用水及鮮奶等特殊行業使用的電動自行車實行備案管理。這次執法針對的電動車是沒有進行備案以及非法營運車輛。
雖然不是重點整治對象,但因為有不少的中小型快遞公司以及一部分送餐平臺業務員使用的是沒有經過備案的電動自行車或者經過自己整改的三輪車,快遞以及送餐業務還是難免受到波及。
根據交警以及行業協會估計,大致有1000名左右的快遞員離職。主要集中在部分使用違規電動三輪車為主要運輸工具的中小快遞企業,離職率達10%至20%不等,而大型快遞公司和大的配送點由于多樣的配送方式以及使用早有備案的電動自行車,受到的波動不大。
對此,每日經濟新聞也報道表示,對于快遞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問題,深圳交警的態度是明確的。
“由于對電動三輪車至今還沒有國家標準,因此現在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生產,也無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駛。因此也同樣不能用于送快遞。”深圳交警局相關負責人在4月5日的新聞通氣會上表示。
實際上,國家曾經在2014年出臺過快遞行業電動三輪車技術標準,標準明確了電動三輪車的安全性要求,在車輛的尺寸限值、裝載質量、最高車速、制動距離、機械性能等多項指標上均有明確規定。
不過,這項標準只是行業推薦,而非強制性執行標準。
“現在的電動三輪車基本全部是改裝的,這些三輪車連郵政部門推薦的行業標準也達不到。”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說道,“深圳的道路資源非常緊張,不可能提供過多的道路資源給三輪車。”
盡管不受政策待見,但電動三輪車因其廉價、便捷的優勢,在快遞行業的使用率非常高。據了解,在深圳的一些區域,快遞行業使用電動三輪車的占到九成以上。
快遞企業該如何應對?
那么,面對這樣的情況,快遞企業又該如何應對呢?
對此,第一財經日報報道,“我們目前并沒有受到影響。”順豐公共事務部深圳辦人員文麗這樣表示。
據了解,順豐目前投遞所使用的電動車在2012年通過備案,因此并不屬于這次整治對象。
2012年深圳交警曾針對特殊行業,發布13000個電動自行車備案配額,在這次的條例中,深圳交警針對快遞行業新增了5000個配額,加上之前配額,快遞行業將享有超過5000個電動自行車備案資格。
“管理協會在去年提出增加10000配額,這次首先增加5000個,這個配額根據企業、行業發展決定實現配額,保證行業健康發展。”劉曉定表示。而配額由行業管理,“我們發放到協會,協會在給企業,跟政府部門無關。”
根據參會的深圳市快遞行業協會秘書長郭小梅透露,首批配額將根據每個月每個企業收入經營報表,按照企業業務量進行分配。
除此之外,一些大型的快遞公司采用多種組合方式來緩解因為配額緊張而引起電動車緊缺的問題。
長期以來,對于大部分的快遞員來說,電動自行車幾乎是解決“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唯一選擇。
隨著快遞營運網點增加、快遞柜投入使用,“最后一公里”有了更多的解決方案。新的管理條例出臺,除了刺激網點業務,一些快遞公司也發展出新的配送方式。
“目前,深圳市已經有一部分大型的快遞公司,包括順豐、EMS、韻達等,使用新能源汽車送貨。”郭小梅表示。但對于許多快遞公司來說,這依然停留在試用階段。
目前,順豐根據路線以及區域通過汽車投遞柜的應用來解決電動自行車缺口。但文麗也表示,從業務量增長的情況來說,這種方式還是存在一定缺口的。
而對于深圳地區上萬的快遞員,5000個配額遠遠填不上從業者缺口。選用其他配送方式或許引起快遞成本提升:一臺新能源汽車成本在6-7萬不等,大大高于電動自行車成本。而郭小梅也表示,提升的成本很可能會落到消費者頭上。“我們也在積極反應,看有沒有更好的解決辦法。”
“這種限制出來對于快遞行業來說影響是巨大的,但我不認為這種會成為常態,會有回旋余地的。”易觀智庫分析師劉旭巍表示。
關于“禁摩限電”,下面這些問題也引發熱議
而關于深圳此次的“禁摩限電”行動,還有一些焦點問題也引發熱議。據新京報報道:
5000輛配額夠用嗎?
“遠遠不夠,車型數量都希望調整”
在昨日的記者會中,深圳交警表示目前深圳快遞業約有5.5萬人,即使增加了5000輛備案電動自行車,人數和車數之間仍有落差。新京報注意到,這些配額針對的是電動自行車,電動三輪車并未包括在內。
官方昨日解釋稱,由于對電動三輪車至今還沒有國家標準,因此現在的電動(機動)三輪車均屬非法生產,也無法取得牌照,更不能上路行駛。
昨日下午,深圳市快遞協會一科室負責人稱,這方面指標由政府部門掌握,5000輛配額對于快遞企業來說確實還遠遠不足。
“由于二輪車的指標沒有下放到位,目前公司已經使用電動四輪車送快遞,還是有業務員冒險用三輪車送貨。”深圳一家快遞企業負責人告訴新京報記者,目前不穩定的業務員已經基本走光了,人員流動情況得到緩和,公司方面也承擔了快遞員的罰款,“實話說二輪車的載貨量還是太小,四輪車體積大不靈活,三輪車還是比較方便的,快遞業還是希望國家能出臺對快遞三輪車的相應標準,有了相應標準,快遞商家才好去購買符合國家標準的三輪車輛。”
深圳交警部門一宣傳工作人員表示,目前交警部門與行業協會共同協商要求新增5000輛電動自行車,后續還將根據行業協會的要求相應增加,“會根據溝通隨時進行增減,不是一個硬數。”
禁摩限電一刀切合理嗎?
國標沿用17年,專家稱“不符合老百姓需求”
在昨日的記者會上,深圳交警相關負責人介紹,作出“禁摩限電”的相關規定,是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36條等作出的。新京報注意到,該法規第36條明確,深圳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根據道路通行條件,劃定區域、路段、時段,對摩托車、電瓶車以及電動自行車和其他非機動車采取限制通行或者禁止通行的措施。
一大型快遞企業運營總裁稱,深圳目前包裹投遞量很大,但市區內交通擁堵,往往只能使用電動自行車和三輪車搭配進行投遞,“我們知道一些二輪電動車不符合國標,但是國標太老,這部分超標電動車在動力上更充足,能運送更多的貨物,而三輪車載貨比較平穩,承攬貨物量較大,每天差不多能派出150件,接近二輪電動自行車的兩倍。”
新京報發現,電動自行車的國標難題已存在多年,目前電動自行車還在按1999年頒布的標準,即“整車重量40公斤以下、時速20公里以下”。
中國自行車協會助力車專業委員會主任陸金龍此前表示,電動車的發展并沒有配套的管理辦法和國家標準跟上,這個標準顯然已經不符合電動車技術的發展和老百姓的需求,電動車的管理亟待法律和國家標準的支持。
“電動車主要服務最后一公里,雖然直接影響的是一地快遞的微循環,但快遞渠道互聯互通,一方出現栓塞也間接影響整體對流。”中國物流學會特約研究員楊達卿稱,快遞電動車輛管理存在滯后性和專業性要求,在沒有統一的國標出臺前,執法部門不應厲罰嚴禁,而應考慮一些不影響通行的過渡期安全治理辦法,如通過短期快遞車牌照等規范用車,同時保障便民。
為何發文“抓1人獎500元”?
交警部門稱錢最后上交財政部門;已經糾正整改
昨日下午,深圳交警就此前關于網上流傳的龍華新區龍華街道辦對于在“禁摩限電”整治工作中,包括扣留三輪車,拘留一個人給獎金500元的問題作出回應,稱該問題確實有存在,相關部門已經責令龍華街道辦立即整改,目前已整改完畢。此外,深圳交警還稱,這筆獎金并不是交警局發放的,所以它的來源渠道深圳警方尚不清楚。
深圳交警宣傳人員介紹,交警部門執法人員開出罰單的時候,將登錄執法終端系統,通過連接藍牙的打印機把告知單打印出來,“我們會登記車架號或者電池上的相關編號,確認后讓本人簽字,他們要拿單子,我們也要留,最后他們去銀行交罰款,這筆錢最后上交到財政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