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陜西扶風等地的農村看到,許多農村人出行、干農活都開著電動三輪車,以前出行靠自行車,干農活用架子車的現象已難見蹤跡。電動三輪車以其方便、快捷、省力、實用等優勢,越來越受到農村人的喜愛和歡迎。各種型號品牌的電動三輪車在農村的大街小巷,田間地頭隨處可見,現已成為農民生產致富,生活出行的好幫手和必備工具。
但是電動三輪車的快速興起和發展,也給農村的交通安全帶來很大的影響,常有一些不安全的事故發生。其主要表現在一是不遵守交通安全法規,沒有安全意識,我行我素,想怎么開就怎么開。二是無師自通,不經過學習培訓,買上就開,全家大小,人人都開著上路。三是沒有照證、車牌號,就像一匹“野馬“和”一只無頭蒼蠅”亂跑亂撞。四是超載嚴重。把電動三輪車當成客車或貨車,拉人載貨不受限制,想怎么拉就怎么拉。五是監管不力。
針對這種情況,為加強對農村電動三輪車的管理,營造良好的交通安全秩序,偶們建議,首先公安交管部門要加強對農村電動三輪車的管理,克服“不因小而不為”的思想,把電動三輪車的管理納入平常的執法監管工作當中。其次是開展交通安全法規的宣傳教育,尤其加強對農村電動三輪車駕駛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他們的安全防范意識和遵法守規的自覺性。三是把電動三輪車按機動車要求一樣,統一管理,發證、編車號、審驗、考照等,不再放任自流,成為監管的“盲區”。四是加大執法力度,對農村電動三輪車進行專項治理,嚴查各種違法行為,維護交通安全。
時值“三秋”大忙,正是農村電動三輪車使用最繁忙的時候,也是電動三輪車事故多發季節,因此,加強對農村電動三輪車的管理刻不容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