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新國標的話題,永遠說不完。1999年制定的標準早就不適用于現在,關于標準修訂的事情提了又提,標準改了又改,18年過去后,仍未可知。
上一個版本說是2018年1月實施,最近的版本說是2018年6月實施,6月實施的消息據說可信度還是比較大的,廣東電動自行車商會已經在做對接準備工作了。
據說即將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是這樣規定的:
a)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b)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c)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應當小于或等于 55 kg;
d)蓄電池標稱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48V;
e)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當小于或等于400W;
f ) 整車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輪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g ) 鞍座長度小于或等于350mm;
h ) 后輪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小于或等于175mm。
假如這個標準嚴格實施并強化執行,會帶來哪些直接的影響呢,作為一個摩托車愛好者,同時也是電動車行業產業鏈的從業人員,犀牛談談個人的看法:
1、大家可能沒有太關注過電動車的重量,55kg是個什么概念呢?就是我們看到的最簡易的電動自行車裝3或4個12AH鉛酸蓄電池的重量。如果裝4個12AH的鉛酸蓄電池,按照25KM/h的最高時速來算,夏天的續航30公里左右,冬天的話20左右。以后買了裝個牌照就能上路的大概就只能是這種電動自行車了。
2、現在市面上賣得最好的電動車基本都是踏板款式,速度跑個40+小意思,重量基本都是70kg以上。這類電動車是不符合新電動自行車國標的,不能納入非機動車。那么怎么辦?不準生產銷售?不太可能;繼續生產銷售,只能往新的產品序列放了,那就得歸到輕便摩托車或者摩托車范圍內,變成機動車了,要上牌、買保險,駕駛人也需要對應駕照。
很多人會說,如果這樣的話,我還不如買摩托了。
對的,摩托車行業也是這么想的。前幾年有個《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把時速大于20KM/h的電動車劃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行列,那就是算機動車了,但是并沒有實施,也沒法實施。要說的是:當時這個標準的制定者是摩托車行業標準協會。
一個標準的修改,絕對不僅僅是單獨從產品安全考量的事情,涉及到行業利益、管理成本、民眾意愿等等多個方面,都是妥協的產物。
摩托車行業對電動車行業有幾個基本認識:
1、摩托車行業的最大競爭對手是電動自行車,是電動自行車取代了摩托車;
2、如果把電動自行車行業滅了,摩托車行業還有再次輝煌的機會。
我認為這個認識是沒有問題的,確實電動自行車爆炸式的發展擠占了摩托車的生存空間,造成摩托車銷量從08年起斷崖式下降。摩托車的最高年銷量是2000多萬輛,現在不足1000萬輛,而電動車年銷量最高到3000多萬臺,現在穩定在2500萬臺左右。
如果把2500萬臺里80%以上的超標電動車變成電動輕便摩托車或者摩托車?會不會釋放出2000萬臺,或者往少了說,500萬臺的摩托車需求呢?會不會帶來摩托車行業的再次輝煌呢?
我看未必!
首先,從電動車新國標的設定來看,25km/h的時速雖然低于常用的35km/h,但是對于短途代步來說,也夠用了。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摩托車之間做選擇的話,從購買使用的成本和便利性來說,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電動自行車,雖然速度低了點,但畢竟不用駕照、不用保險。而且隨著鋰電池價格的下降,電動車自行車續航還可以延長。
其次,如果將超標電動自行車變為電動摩托車,也就是在摩托車品類里增加電動驅動類型,這就是國家認可了,電動車企業可以更大膽的做技術創新和研發了,那么速度更快、續航里程更長的電動摩托車將會出現,這對于燃油摩托車并不是好消息,因為大多數人買摩托只是代步而已,真正的摩托愛好者并不多。續航100公里現在已經不是問題了,那么續航200呢,可能也不是太難的事情。
再次,如果都做電動摩托車,傳統摩托車企業和電動車企業誰更有優勢呢?傳統摩托車的優勢在電動摩托車上體現的并不明顯,車架算是一個優勢,電摩的核心在于電機和電池管理系統,這兩個東西電摩企業積累更多,而且在動力電池供應商方面也更有優勢。我個人更看好電動車企業。
最后,試想在一個沒有禁摩的城市里,原來機動車道上只有摩托車,電動車走非機動車道,現在一部分變成電摩在機動車道里,穿來穿去,交警看到啥感想?領導看到啥感覺?說不定連同摩托車一并禁掉,只準電動自行車上路。
上面四點也只是紙上談兵,敲敲鍵盤罷了,實際遇到的問題會更復雜。比如,這個新國標即使是實施了,執行起來也是千差萬別,廣大農村地區和四、五、六、七線的城市連摩托車上不上牌都不怎么管,還有精力去管滿大街的電動車?誰管你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車摩托?超標電動車該怎么跑還是怎么跑,對摩托車市場恢復沒什么卵用。
現在是個顛覆的時代,別看摩托車和電動車行業打架打得這么厲害,好像你死我活,誰能想到差點成為古董的自行車突然以共享單車的方式再次占領街頭呢?電動車銷量的減少,與共享單車的出現有很大的關系。
現在有共享單車,解決了好多人最后一公里痛點,說不定過幾年又有新的交通模式出現。在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的時代,如果不能在城市交通工具的競爭中獲得優勢,還是指望廣大的但是日益空虛的農村市場,是沒有什么機會的。
電動車新國標的出現不一定能給摩托車行業帶來利好,但是國四新標準的出臺,將對摩托車行業帶來真真切切的沖擊,一場大洗牌是難免的。
身在其中,未雨綢繆;身在其外,靜觀其變!
上一個版本說是2018年1月實施,最近的版本說是2018年6月實施,6月實施的消息據說可信度還是比較大的,廣東電動自行車商會已經在做對接準備工作了。
據說即將實施的電動自行車新國標是這樣規定的:
a)具有腳踏騎行能力;
b)電驅動行駛時,最高設計車速不超過25km/h;電助動行駛時,車速超過25km/h,電動機不得提供動力輸出;
c)裝配完整的電動自行車的整車質量應當小于或等于 55 kg;
d)蓄電池標稱電壓應當小于或等于48V;
e)電動機額定連續輸出功率應當小于或等于400W;
f ) 整車高度小于或等于1100mm;車體寬度(除車把、腳蹬部分外)小于或等于450mm;前、后輪中心距小于或等于1250mm;鞍座高度大于或等于635mm;
g ) 鞍座長度小于或等于350mm;
h ) 后輪上方的衣架平坦部分最大寬度小于或等于175mm。
假如這個標準嚴格實施并強化執行,會帶來哪些直接的影響呢,作為一個摩托車愛好者,同時也是電動車行業產業鏈的從業人員,犀牛談談個人的看法:
1、大家可能沒有太關注過電動車的重量,55kg是個什么概念呢?就是我們看到的最簡易的電動自行車裝3或4個12AH鉛酸蓄電池的重量。如果裝4個12AH的鉛酸蓄電池,按照25KM/h的最高時速來算,夏天的續航30公里左右,冬天的話20左右。以后買了裝個牌照就能上路的大概就只能是這種電動自行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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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現在市面上賣得最好的電動車基本都是踏板款式,速度跑個40+小意思,重量基本都是70kg以上。這類電動車是不符合新電動自行車國標的,不能納入非機動車。那么怎么辦?不準生產銷售?不太可能;繼續生產銷售,只能往新的產品序列放了,那就得歸到輕便摩托車或者摩托車范圍內,變成機動車了,要上牌、買保險,駕駛人也需要對應駕照。
很多人會說,如果這樣的話,我還不如買摩托了。
對的,摩托車行業也是這么想的。前幾年有個《電動摩托車和電動輕便摩托車通用技術條件》,把時速大于20KM/h的電動車劃到電動輕便摩托車和摩托車行列,那就是算機動車了,但是并沒有實施,也沒法實施。要說的是:當時這個標準的制定者是摩托車行業標準協會。
一個標準的修改,絕對不僅僅是單獨從產品安全考量的事情,涉及到行業利益、管理成本、民眾意愿等等多個方面,都是妥協的產物。
摩托車行業對電動車行業有幾個基本認識:
1、摩托車行業的最大競爭對手是電動自行車,是電動自行車取代了摩托車;
2、如果把電動自行車行業滅了,摩托車行業還有再次輝煌的機會。
我認為這個認識是沒有問題的,確實電動自行車爆炸式的發展擠占了摩托車的生存空間,造成摩托車銷量從08年起斷崖式下降。摩托車的最高年銷量是2000多萬輛,現在不足1000萬輛,而電動車年銷量最高到3000多萬臺,現在穩定在2500萬臺左右。
如果把2500萬臺里80%以上的超標電動車變成電動輕便摩托車或者摩托車?會不會釋放出2000萬臺,或者往少了說,500萬臺的摩托車需求呢?會不會帶來摩托車行業的再次輝煌呢?
我看未必!
首先,從電動車新國標的設定來看,25km/h的時速雖然低于常用的35km/h,但是對于短途代步來說,也夠用了。在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摩托車之間做選擇的話,從購買使用的成本和便利性來說,大多數人還是會選擇電動自行車,雖然速度低了點,但畢竟不用駕照、不用保險。而且隨著鋰電池價格的下降,電動車自行車續航還可以延長。
其次,如果將超標電動自行車變為電動摩托車,也就是在摩托車品類里增加電動驅動類型,這就是國家認可了,電動車企業可以更大膽的做技術創新和研發了,那么速度更快、續航里程更長的電動摩托車將會出現,這對于燃油摩托車并不是好消息,因為大多數人買摩托只是代步而已,真正的摩托愛好者并不多。續航100公里現在已經不是問題了,那么續航200呢,可能也不是太難的事情。
再次,如果都做電動摩托車,傳統摩托車企業和電動車企業誰更有優勢呢?傳統摩托車的優勢在電動摩托車上體現的并不明顯,車架算是一個優勢,電摩的核心在于電機和電池管理系統,這兩個東西電摩企業積累更多,而且在動力電池供應商方面也更有優勢。我個人更看好電動車企業。
最后,試想在一個沒有禁摩的城市里,原來機動車道上只有摩托車,電動車走非機動車道,現在一部分變成電摩在機動車道里,穿來穿去,交警看到啥感想?領導看到啥感覺?說不定連同摩托車一并禁掉,只準電動自行車上路。
上面四點也只是紙上談兵,敲敲鍵盤罷了,實際遇到的問題會更復雜。比如,這個新國標即使是實施了,執行起來也是千差萬別,廣大農村地區和四、五、六、七線的城市連摩托車上不上牌都不怎么管,還有精力去管滿大街的電動車?誰管你是電動自行車還是電動車摩托?超標電動車該怎么跑還是怎么跑,對摩托車市場恢復沒什么卵用。
現在是個顛覆的時代,別看摩托車和電動車行業打架打得這么厲害,好像你死我活,誰能想到差點成為古董的自行車突然以共享單車的方式再次占領街頭呢?電動車銷量的減少,與共享單車的出現有很大的關系。
現在有共享單車,解決了好多人最后一公里痛點,說不定過幾年又有新的交通模式出現。在城市化進程快速推進的時代,如果不能在城市交通工具的競爭中獲得優勢,還是指望廣大的但是日益空虛的農村市場,是沒有什么機會的。
電動車新國標的出現不一定能給摩托車行業帶來利好,但是國四新標準的出臺,將對摩托車行業帶來真真切切的沖擊,一場大洗牌是難免的。
身在其中,未雨綢繆;身在其外,靜觀其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