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昆明市公安局發布《關于舉行<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聽證會的公告》,對2007年9月1日至2009年1月1日期間注冊的摩托車禁行范圍做了擴大。
其中第十二條“持有入城準行證的摩托車,達到報廢條件或者遺失的,入城準行證作廢,不再補辦和續辦。”,意味著擁有入城證的摩托報廢一輛少一輛,我國摩托車強制報廢年限為13年,那么從2007年9月1日開始計算,也就是說2020年9月1日起,昆明市或將迎來全面禁摩!
距離公告已經過去很多天了,很多人或許已經忘記這則公告在當天引發的熱議,但關注兩輪的人,身處這個圈子里的人,從不敢懈怠!
近日,中國摩托車商會與中國汽車工業協會摩托車分會聯合發函,表示已會聯合整理、起草并遞交了《關于對<昆明市城市道路車輛通行規定(修訂)(征求意見稿)>的意見和建議函》。
《意見建議函》首先對昆明市公安局通過公開征詢意見的舉措表示感謝,但對其在規定中針對摩托車的管理政策一路收緊,以及此次新規擬“禁摩”的做法,深表遺憾并明確表示反對。
在《意見建議函》中,還客觀闡述了摩托車作為交通工具出行的優點及改善交通擁堵的正面效用。最后,建議昆明市公安局適度放開摩托車道路騎行,對合法兩輪車上路予以總量規劃和控制,優化市交通工具結構。
商會和分會也表示,如有需要將全力配合開展相關調研工作,并發揮自身優勢,聯合地方行業組織等倡導宣傳文明交通、和諧交通,廣泛組織安全教育活動,開展交通安全公益宣傳,推行文明駕駛承諾,安全駕駛活動培訓等警民共建活動,提高摩托車駕駛者自身的規范及安全意識,同時也希望昆明市公安局在本次征求意見時、能廣泛的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論證,拿出一個“依法有據、于民有益”的方案和規定,為昆明打造一個寬容、和諧、進取、向上的國際化城市形象共同努力。
這是繼之前南寧禁摩事件后商會和協會的再一次發聲。有官方組織助力,而不單單只是摩友們的熱議、呼聲,個人認為這是反禁摩道路上更好的開始!為商會、協會的擔當點贊!
全國大部分城市的禁摩政策,都是基于90年代社會大環境背景所制定的,當時民眾經濟能力不足,摩托車需求量大,城市道路設置又跟不上,加上人的安全意識不足,禁限摩尚且有理可循。
如今,十幾年過去了,經濟快速發展,社會背景已經發生翻天覆地的變化,管理手段上,各種高清電子眼、監控網絡、道路施化、安全意識等各方面都有進步,以發展的眼光去看待摩托車,適當放開禁限,不也應是順理成章的事嗎?
昆明2016年高調亮相的“春城騎警”、國賓車在閱兵儀式上的出現、國家領導人接見外賓等重要場合上,摩托車都發揮著重要作用,這說明官方也是認可摩托車的。一些社會事件中,如發生地震、需要急救、高考等,摩托車也是具有不可替代性的,為什么到了民用的時候,就要把摩托車排斥在普通交通工具之外,去否定、禁止它呢?
究竟該管理的是人?還是工具?值得地方領導們好好思考!
關于反禁摩的理由,我們有很多,而且有理有據!
我們愿積極合法有序表達訴求,只希望能夠得到平等對待。
最后,也請考慮下電動車的管理,同樣是兩輪,摩托車要考證,有牌照,騎士們安全意識也在逐漸提升,為什么偏偏摩托車要一刀切的全面禁限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