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依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經審核,現將2012年度第十一批符合國家標準和我市地方標準的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產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裝置予以印發。
按照國家環保部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重型燃氣車和發動機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國Ⅳ標準。原有北京環保合格車型目錄中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車型和發動機同時廢止。
附件:2012年度第十一批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摩托車(點擊下載瀏覽)
各有關單位:
依據《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辦法》的規定,經審核,現將2012年度第十一批符合國家標準和我市地方標準的機動車和發動機生產企業、產品及其污染物控制裝置予以印發。
按照國家環保部要求,自2011年1月1日起,重型燃氣車和發動機在全國范圍內實施國Ⅳ標準。原有北京環保合格車型目錄中不符合上述標準的車型和發動機同時廢止。
附件:2012年度第十一批達到國Ⅲ排放標準的摩托車(點擊下載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