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宿舍的車棚里,三輛摩托車因為閑置時間太長,布滿灰塵,車胎都癟了。
在山東濰坊奎文區民生東街的交通局宿舍車棚里,幾輛破舊的摩托車與雜物混在一起,無人問津。小區居民稱,這些摩托車已經廢棄多年,占地方又舍不得扔。12月20日,記者調查發現,這種廢棄摩托車在不少小區很常見,大部分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被當做廢鐵賣了,或者流入二手車市場、超期服役等。據了解,通過正規的回收公司,每輛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會有近200元的回收費用。但人們大多沒有報廢回收的意識,每年個人主動辦理報廢的不超過30輛。
舊摩托車閑置車棚里
12月20日中午,記者來到位于奎文區民生東街的交通局宿舍,東西兩個車棚很空,除了一些破舊的家具,還有一些銹跡斑斑的自行車和摩托車。
在東邊的車棚里,十幾輛各式摩托車停放在角落里,其中不乏當年流行的“125”、“木蘭”等,多數車牌號齊全,因為閑置的時間太長,布滿灰塵,車胎都癟了。
摩托車主張先生告訴記者,1997年,他花4000多元錢買了一輛踏板摩托車,騎著上下班很神氣。“當時4000多塊錢是好幾個月的工資,能有輛摩托車也算是家里的一件大物件,就像現在有一輛車一樣。”張先生說,那幾年摩托車是主要的交通工具。隨著經濟條件的改善,2005年他又買了一輛汽車,從此摩托車就被鎖在了車棚里。如今,這輛摩托車已經過了使用年限,賣二手車幾乎不可能,就一直放在角落里。在西邊車棚里,也停放著五六輛廢棄的摩托車,它們被一些舊木板、舊衣服等包圍,顯然已經數年無人問津了。
在寒亭工商分局東宿舍區車棚里,也有五六輛報廢的摩托車一直無人管理。該小區1號樓的居民李先生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上世紀90年代是摩托車最為流行的時期,說家家戶戶都有一輛摩托車并不夸張。1994年,我買了一輛‘90’摩托車,騎了五六年,就買上了汽車,摩托車在地下室里放了一年,因為太占地方,最后以200元的價格賣給了摩托車維修店。”
每年主動報廢的極少
從摩托車廣為流行的年代推算,如今已經到了摩托車的報廢大限,但最近幾年送到正規回收公司的報廢摩托車卻是少之又少。
濰坊市鳶飛機動車回收有限公司是我市唯一一家擁有回收機動車資質的公司,副總經理劉樂樵告訴記者,每年送到他們公司報廢的汽車平均有2000多輛,而摩托車只有300多輛,這其中絕大多數還是交警等執法部門查獲的強制報廢摩托車,個人主動送到公司來辦理報廢的每年不會超過30輛。
“濰坊個人擁有摩托車的數量非常龐大,但大部分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被當做廢鐵賣了,或者流入二手車市場、超期服役,也有的流入了非法拆解市場,主要原因是個人沒有摩托車報廢回收的意識。”劉樂樵說,市民如果有達到報廢年限的摩托車可以聯系他們,公司會派車免費上門回收并開具報廢憑證,除了給予近200元的回收費用,還會代其到車管所辦理注銷登記手續。
超期服役被查獲
將采取強制報廢
2002年,國家經貿委、國家發展計劃委員會、公安部和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聯合發布了《摩托車報廢標準暫行規定》,其中對各類摩托車的報廢年限進行了規定:累計行駛里程達到10萬公里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累計行駛里程達到8萬公里的正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8-10年的輕便兩輪摩托車、輕便三輪摩托車、兩輪摩托車和邊三輪摩托車,使用年限達到7-9年的正三輪摩托車。摩托車達到使用年限或累計行駛里程后,依據國家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和國家機動車、污染物排放標準檢驗合格的車輛,可延長使用年限,但延長年限最長不超過3年。也就是說,摩托車從注冊之日起最多使用13年,無論車況如何都要強制報廢。
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民警苗運春介紹說,一些二手摩托車回收點收購達到報廢期限的摩托車后,將發動機號等抹掉重新改裝后回流到市場上,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有的車主覺得車況還可以,繼續駕駛報廢車輛上路,一旦被交警部門查獲,將面臨嚴厲處罰。《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0條明確規定:駕駛拼裝的機動車或者已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予以收繳,強制報廢。對駕駛前款所列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駕駛人,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并吊銷機動車駕駛證。